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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信用证遇上产地证-汇总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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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
2026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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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是否还在为信用证项下原产地证书的合规办理发愁?中国贸促会原产地工作组结合国际商会 ICC 新版 ISBP 821第L章和第A章的有关规定,围绕原产地证书审核重点打造《当信用证遇上产地证》系列文章,为大家梳理业务常见问题与实操方案。系列内容现已全部更新,点击下方合集,快速查看所需内容吧! 中国贸促会对信用证项下原产地证书审核的根本态度与基本原则 哪些文件具有证明货物原产地的功能? 原产地证书中的货物如何与商业发票相关联? 证明货物原产地(Certify Origin)的规范表述 特定格式原产地证书的“专款专用” 信用证规定的特定格式原产地证明是否真实存在? 信用证规定的特定格式原产地证明是否能够获得? 原产地证书“签发人身份”的判定标准 信用证项下原产地证书货物描述如何与发票货物建立表面关联? 面对运输单据的各种“凭指示(To Order)”条款,原产地证书收货人栏的填制 信用证出口商身份的第三方通融规则 VS 原产地证书的填制红线 当信用证规定了原产国、却未要求提交原产地证书时,银行对原产地证书信息的审核 三方贸易中,原产地证书因“发票关联”而产生的表面不符点问题 国际通用缩写的互换规则 原产地证书签署的刚性效力红线与“漏签漏章”的法律后果 信用证项下单据内容更正惯例 VS 原产地证书“改证重发”刚性要求
供稿:中国贸促会原产地工作组专家 南京贸促会 邹锐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