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贸促会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说明
时间: 2019-09-19

自2019年8月20日起,中国贸促会及地方机构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〈中国—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〉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南亚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〉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》签发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(以下简称“FORM E”)。因部分东盟国家海关对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理解不同,对贸促会签发的FORM E底色提出了质疑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目前,贸促会签发的FORM E(证书格式详见附件1)确系打印在国际标准A4白纸上,符合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规则八的规定。贸促会FORM E正本的黄色底纹及副本的绿色底纹非纸张本身的颜色,是系统打印功能的特定设置。

二、为消除对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文本理解分歧,帮助中国企业在东盟各国海关顺利实现通关,自2019年9月20日起,贸促会签发的FORM E采用新格式(新证书格式详见附件2)。

三、2019年9月20日前,贸促会按原格式签发的FORM E合法有效。如对原格式证书有疑问,可通过查询网站(http://check.ccpiteco.net/)核实证书信息。

特此说明。

 

附件:

1.关于调整贸促会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说明.doc

2.关于调整贸促会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说明.pdf



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

2019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