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否介绍一下,不同类型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数的限制性规定?

截至2025年11月,中国-新西兰、中国-秘鲁、中国-哥斯达黎加、中国-冰岛、中国-澳大利亚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数上限为20项,中国-瑞士、中国-智利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数上限为50项,其它类型原产地证书无商品项目数的限制。